近日,陕州区法院深入贯彻区“两会”精神,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研究制定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陕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若干意见》,并呈报区主要领导。
5月3日,三门峡市政协副主席、陕州区委书记高永瑞在审阅《意见》后,作出重要批示:“法院工作从大局出发,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体现了务实、高效、担当、创新的司法作风。此意见很好,望法院广大干警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好驾、护好航,做出更大贡献。”
5月4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骆玉峰作出重要批示:“该《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区委的总体思路,在助力脱贫攻坚、服务经济稳定、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充分肯定。望你们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5月5日,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狄玉华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陕州区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各项职能,在坚持依法办案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了大量工作。这次出台的意见很好也很及时,抓审判服务大局抓到了点子上,望取得实效。”
此次出台《若干意见》,是陕州区法院新一届院党组紧扣区委战略部署,切实找准新常态下人民法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结构调整、创新驱动的有益探索,力求在保障全区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公正透明司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助推诚信陕州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新建树、新作为,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陕州区实际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