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主线,坚持能动司法,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行政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发展,从而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加强同其他执法部门的联系。自觉接受县委、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争取县委、县人大的支持,对凡涉及行政审判的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时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积极争取县委和县人大的领导、监督和支持,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决。同时加强与全县行政机关执法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寻求化解行政争议的互动、联动等有效机制。
二是加强依法协调理念。我院首先明确可调解行政诉讼案件的类型,对于这些案件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寻求和解点,特别是对于涉及群体性的、矛盾激化的案件,同时坚持程序上的自愿,在立案前或立案审理中,依法告知各方当事人行政协调的方式,主动征询各方当事人的协调意愿,在各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协调工作,不因协调而限制当事人的诉权。
三是加强案件和谐协调处理力度。从构建和谐官民关系的高度出发,在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以及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涉及群体性的、矛盾易激化以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敏感性案件,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加大案件和谐协调处理力度,消除官民矛盾,实现官民和谐。
四是加强案后回访。对于影响较大、矛盾较为激烈的案件,该院没有一判了事,而是不定期回访当事人,进一步平息矛盾纠纷,促使案件遗留问题彻底解决,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