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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法官“五进”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09-03-23 21:29:33



    三门峡法院网讯  3月3日,湖滨区法院召开“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简称法官“五进”)活动动员大会,对法官“五进”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动员会之后,五个服务活动小组接着奔赴各自的服务区域,该院院长任睿妮亲自率领第一服务组法官先后到辖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的5个社区悬挂服务牌和发放法官服务卡并对社区群众进行走访,该院法官“五进”活动正式启动。

    为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湖滨区法院结合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决定从3月份开始,开展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法官“五进”活动。此次活动,是该院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为辖区所属的各乡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群众解决诉求和困难,化解矛盾纠纷而开展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该院法官“五进”活动的服务范围是为辖区所属的各乡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基层民调、进行诉前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以及开展巡回立案、巡回调解、巡回开庭等活动。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在社区、乡村、企业、机关、学校分别设立法律服务点,设立法官服务热线电话;向乡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单位发放法官服务卡,开展预约法律服务,建立起互动工作平台。二是延伸服务职能,利用农闲时节或农村集市及双休日进社区、乡村、工业园区,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服务,到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讲座,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三是指导社区、乡村民事调解工作,主持诉前民事调解,使社区、乡村一些简易的家务纠纷、邻里纠纷不出社区和乡村即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群众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密切与社区及村委会基层组织的联系,加强与“流动调解”沟通,建立多元化民事调解机制,对于一些特殊案件或案件事实清楚的传统民事案件,委托“流动调解”组织及社区、乡村干部调解解决,就地及时消化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五是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向困难群众、社区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及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等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人文关怀,解答、解决他们在法律上遇到的疑难问题,对他们实行诉讼费用的减、缓、免等法律援助,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六是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在社区、乡村设立巡回审判点,坚持定期巡回受理案件,审理案件,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在减少群众诉累的同时,扩大法律宣传效果。七是与基层组织和群众建立诉讼沟通机制,邀请辖区群众参与到特殊案件诉讼活动,征询他们对案件裁判意见,提高审判透明度,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党组研究后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按辖区行政区域确定服务点成立了5个服务小组,每个小组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任组长,至少由一名党组成员或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小组要按照院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将人员安排,定期服务时间报院活动办公室。同时明确将法官“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每个服务小组要每月定期开展活动,对咨询群众,要登记清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咨询事项和要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结束后,应当让群众填写意见反馈表,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送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计入法官绩效档案。为方便单位和群众与法院和法官联系,该院还专门制作了76个法律服务牌,首批印制了2000张法官服务卡,服务卡上注明了服务内容和3部法官服务热线电话(0398—3690051、3690069、3690188),要求负责热线的法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接待,对待每一位咨询群众,语气一定要和蔼,态度要诚恳,解答要耐心,收到群众咨询后,应迅速按照群众所在服务区域,将任务交到各服务小组,由服务小组具体安排开展工作。

    该院要求法官,要通过法官“五进”活动,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一宗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开展好辖区工作,切实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把“群众满意”的工作标准贯彻始终,使法院各项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执法满意度,更好地为构建平安和谐湖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动员会之后,5个服务小组接着奔赴各自的服务区域悬挂服务牌和发放法官服务卡。“我认为你们开展这项活动很好很有意义,将会更好地架起法院和群众之间的桥梁,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及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困难,有利于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辖区前进街道办事处一名干部对湖滨区法院法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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