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义马法院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注重社会效益,切实解决民困作为办理民事案件的工作目标,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工作重心,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2010年4月13日,经过连续两天努力,成功调解了在当地影响大、反映强烈的继子张站与继母黄秀英遗产纠纷案,使得矛盾激化的继母子关系得到缓和,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9年7月5日,张站的父亲张为民突然病故,张为民生前系义煤千秋煤矿工人,亡故后单位要补助各项费用8万余元。继母黄秀英与张站为张为民丧葬和分割遗产产生矛盾。在单位和亲友调和下勉强进行了火化。张站认为其生母尚在,其父亲2007年11月才与黄秀英结婚,前后不足一年。住房公积金、死亡补助金等是其父20几年工龄积累的待遇,黄秀英不享有继承权。继母黄秀英则要求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并多次到单位大闹。审理中,承办法官面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多次到千秋矿查阅相关原始资料、文件规定,向当地社区干部、群众广泛了解张为民与黄秀英结婚、死亡、丧葬等家庭情况。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因素进行调解,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单位管理干部、群众交流沟通,数次征求单位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秀英继承5万元,张站姐弟继承3万元;张为民以后的安葬等后事继母黄秀英世不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