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渑池法院执行二庭再次集结开展突击执行行动,先后奔赴陕县宫前乡,渑池县张村、陈村、果元、城区等地。突击行动中,执行二庭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开启了“夏季雷霆”执行行动的序幕!
原告史某某诉被告王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渑池法院于2016年11月7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史某某3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某未按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原告史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王某某家中找寻未果,后经多方查证,查明被执行人王某某在经营贩卖羊的生意,且经常早出晚归。针对被执行人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及时调整执行方案,与申请人沟通联系,采取“提前布防、随时待命、迅速出击”的执行策略,在当晚突击执行行动中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抓获。
原告赵某某申请执行被告孟某某、芦某某、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三名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当晚突击执行行动中,在申请人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将长期外出务工的被执行人孟某成功抓获并带至法院。随后,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对被执行人孟某做说服教育,讲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最终,触动了被执行人孟某某的最后防线并主动与自己的家属联系,筹款2万余元送到法院。
据悉,当晚突击执行行动,成功对三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执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起,行动至次日凌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