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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失信名单通报显威 医院职工尝惩戒苦果

  发布时间:2017-05-23 07:36:51


    自最高人民法院实施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制度以来,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加强了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人员名单通报力度。近日,市区一家医院向该院发函,因其单位人员张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被司法拘留,对其作出了按其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停发绩效工资的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张某尝到了失信惩戒制度带来的严重后果。

    2016年9月14日,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湖滨区法院判令偿还他人借款7.7万元及利息。案件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张某领取了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手续后仍拒不偿还借款,湖滨区法院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多次通知其到法院,但其一直避而不见。后经多方查找,湖滨区法院执行人员将张某带回法院,执行法官仍努力劝导张某及时还款并告知其不履行还款的后果,张某仍不予理睬,一直声称没钱没钱,法院当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随后,湖滨区法院将张某失信和被拘留情况通报到其所在的医院,医院经研究决定,对张某作出了按其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停发绩效工资的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法院。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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