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4月14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团开封现场会精神,全面部署两级法院的人民陪审团工作。两级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及人民陪审团工作的院领导、刑庭庭长,以及中院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团工作的通知,关于人民陪审团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成立刑事审判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结合去年以来人民陪审团工作在三门峡的试点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要求两级法院一要进一步提高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在参审案件范围上有新突破,三要加强陪审团成员库建设,四要充分尊重和认真研究人民陪审团意见,五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六要积极争取政策财政支持,七要加强调研和对外宣传工作。要求各院5月10日前建立各自不少于500人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尽快开观摩庭积极推进工作开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泽中讲话指出:人民陪审团制度是践行司法人民性,实现司法民主化、大众化的有益探索,是新形势下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的大胆创新,两级法院的法官要充分认识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的重大意义,解放思想,消除顾虑,为人民陪审团工作的推进打牢思想基础。要创新理念,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团工作全面开展。将人民陪审团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和司法改革的亮点工程,切实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