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湖滨区法院近期对执行工作进行了改革调整,强化综合科的工作职能,实行“大综合”模式,收到了明显成效。
湖滨区法院针对调研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执行案件在流程上不规范、电子卷宗不完善等一些问题,5月中旬起部署对执行工作进行改革调整,重点强化执行局综合科工作职能:所有新收执行案件首先由综合科安排专人在执行网络系统上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统一查询所有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制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由专人负责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报告表,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安排专人对网络系统查询不到财产的案件下达任务指令单,对被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和公积金等进行查询,交由各执行业务庭限期办理并将反馈情况及时报送综合科,对有财产的案件由执行业务庭负责处理,执结完毕系统报结、归档;安排专人对所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行处理,对被执行人决定拘留的,制作拘留决定书交由执行业务庭实施拘留,将拘留情况及时反馈综合科,对拘留后仍不能履行的案件,统一通知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并制作终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后,方可按照终本案件报结、归档,严格终本程序,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
此次改革后,该院综合科将每步工作都及时录入系统,完善网络流程节点管理,真正做到了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同步,从源头促使执行案件规范化。短短半个月时间,综合科新收案件220件,已制作完毕各种文书140件,送达100件,移送70件,并执结赡养、抚养等小标的额案件10余件,执行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