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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送案款 温暖七旬老人心

  发布时间:2017-06-13 07:41:13



    6月12日上午,卢氏县法院官道口法庭干警驱车40余公里来到杜关镇草店村,将先期到位的2000元赔偿款送到七旬老人任某荣手中。

    任某荣儿子姚某红2010年4月在三门峡某矿山打工死亡,其家人得到赔偿款300000元,该款项一直由任某荣的儿媳赵某玲及其孩子掌握。2015年,任某荣老伴去世后,她多次向赵某玲及其孩子要求分割自己应得的赔偿款无果,遂于今年2月将赵某玲及其孩子告上法庭。

    卢氏县法院官道口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亲情关系,遂对该案进行了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被告赵某玲自愿支付原告任某荣14000元,分三批支付。第一批2000元交到法庭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原告任某荣年过七旬,行动不便,遂决定上门送款,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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