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法院巧借社会力量化解纠纷效果好
作者:湖滨区法院 柯予新 马德良 张传新 发布时间:2010-04-16 16:32:58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湖滨区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巧借社会力量化解纠纷,充分发挥村支书、居委会主任、司法助理员和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等来自基层、了解情况、做工作容易被当事人接受的优势,主动邀请他们介入赡养、抚养、邻里矛盾等纠纷的调解,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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