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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

三年多来审理毒品类犯罪案件74件101人

  发布时间:2017-06-26 07:45:49



    6月23日上午,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红通报了三起不同类型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该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窦晓辉主持发布会,并通报了该院有关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河南法制报、三门峡日报、黄河时报、大河网、河南电视台大象网等多家媒体记者以及湖滨区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应邀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处罚性三个特征。湖滨区法院2014年以来共审理毒品类犯罪案件74件,涉案人员101人,其中贩卖毒品罪64件89人;非法持有毒品罪5件7人;容留他人吸毒罪5件5人。74案101名涉案人员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8案11人;被判处5到10年有期徒刑5案6人;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66案84人。

    窦晓辉说,毒品类犯罪案件主要具有五个特点:一是毒品犯罪分子大多是以贩养吸。吸食毒品者很容易上瘾,而购买毒品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了获取毒品或毒资,他们往往铤而走险走上贩卖毒品的道路。二是毒品犯罪分子大多有前科劣迹。有些已被多次行政处罚,甚至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谓劣迹斑斑。由于多次违法犯罪,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道德观、家庭责任感丧失,容易走上毒品犯罪道路。三是毒品交易对象大部分是长期活跃于娱乐场所或参与赌博的人员。这些人员精神空虚,往往为了寻求刺激而去吸食毒品或参与毒品买卖。四是毒品犯罪呈家庭化、家族化发展趋势。毒品犯罪往往是家庭集体或部分参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明确的分工,相互协助完成犯罪活动,最终一家多人锒铛入狱。五是新型毒品不断出现。由于这些类型的毒品获取渠道多,价格相对较低,吸食的人员较多,毒品犯罪分子已经从贩卖海洛因转到贩卖冰毒、k粉和各种含量的麻古,随之与这些新类型毒品相关的犯罪也不断增加。

    卫红先后向与会记者通报了被告人段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张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等三起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窦晓辉说,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一是向社会公众宣传法院审判理念与法治精神,另一方面本次发布会的三个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惩罚犯罪和教育群众意义。毒品不仅严重摧残人类的健康和文明,而且贩毒和吸毒还衍生出危害国家稳定发展的暴力、凶杀、卖淫等犯罪和违法活动。毒品犯罪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头等公害。首先,有损人体健康。长期吸食毒品会使人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最终会危害人体的机理,毁坏人的神经中枢。滥用毒品甚至会引发艾滋病、性病、肝炎等疾病的传播。其次,破坏家庭幸福。家庭中一旦出现吸毒者,贫困、矛盾即随之而来,纵有家产万贯,也有一贫如洗的一天,最后的结局往往是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再次,扰乱社会秩序。毒品犯罪本身包括毒品种植、加工制作、运输、走私、贩卖等诸多环节。同时吸毒耗资巨大,吸毒者在个人及家庭无力承受消费毒品所需开销、又无正当途径获取钱财时,往往采取盗窃、抢劫、绑架、卖淫等违法犯罪手段。毒品犯罪及诱发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社会安定,并侵蚀着社会、民族的健康肌体。

    窦晓辉最后表示,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湖滨区法院将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毒品犯罪的治标工程,让全社会认清毒品的危害性,提高禁毒意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禁毒教育,培养增强学生的防御力;对涉毒人员严加管理,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在公共场所张贴标语、宣传海报等,引导国民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另一方面加大对毒品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依法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从严、从重、从快地打击从事制毒、贩毒、运输毒品活动的犯罪分子,有效地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诱发的其他违法犯罪。窦晓辉说,湖滨区法院将继续恪尽职守,公正司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建设美丽湖滨、美丽三门峡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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