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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7-07-04 11:07:50


    根据《三门峡市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三财资〔2016〕3号)精神,我院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按照财政要求工作步骤,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核实的相关工作。并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了专项审计。

    通过盘查我院资产现状,及时将多年以来远超使用年限、待报废资产核查清楚,及时向财政申报进行合规处理,促进资产账实相符,提高国有资产实物管理意识,降低国有资产流失等管理风险。

    (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全面理解认识本次清查工作的意义、任务和目的,端正态度成立相关组织,各项登记工作要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支付和管理情况,财务账目要清楚,彻底查清经济状况。

    (二)清查内容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清理、财务清查和制度完善。

    (三)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资产清查工作文件和市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本院资产清查工作。院领导、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强调了这次全国性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求一定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院资产清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任务。

    (四)各业务庭(处)室分别对本部门使用和管理的资产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清查登记,并作了部门汇总。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进行了核实、汇总。对损失、报废的资产搜集、整理相关资料。

    (五)基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损失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损溢认定表、公安接受案件回执单等证明材料,资产清查结果已经我院审核确认,并向市财政局申报。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资产情况,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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