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年过五旬的妇女急匆匆赶到卢氏县法院执行局,替自己的儿子偿还了1660元的赔偿案款,请求执行法官将其儿子段某江的名字从全国失信人名单库中去除,让自己的儿子能早日回家。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2013年,宋某华与段某江因琐事发生争执互相致伤,卢氏法院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段某江赔偿宋某华各项损失5460元。2014年,段某江又将宋某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宋某华赔偿段某江经济损失3800元。因双方均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两案合并后相抵,确定剩余1660元案款由段某江承担。执行法官将执行裁定送达给段某江后,段某江一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并长期外出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段某江家中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无果。
全国法院失信惩戒制度施行后,卢氏县法院将段某江列入全国法院失信人名单库,并将其名字和照片在网络、微信上予以公布。段某江在外打工处处受限。得知自己的儿子上了老赖黑名单,段某江在老家的母亲坐不住了,急忙凑了钱,冒着酷暑来到卢氏法院,替儿还了案款。
今年以来,卢氏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破解案件执行难题,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被执行人慑于巨大的社会压力,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