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三门峡中院向社会公开承诺2010年办理十件实事

  发布时间:2010-04-23 16:53:35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4月23日,在全市政法机关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新闻发布会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社军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十件实事的落实情况,发布了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

    一、2009年十件实事的落实情况

    (一)普遍设立了导诉台和引导员。两级法院均建立了导诉工作制度,在立案大厅或机关门口设立导诉台,配备桌椅、纸笔、饮水机等,最大限度为诉讼群众提供便利。

    (二)严格落实“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两级法院把落实“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作为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通过集中接访、带案下访、主动回访,最大限度地解决落实当事人反映的问题。

    (三)积极开展“大接访”活动。两级法院均制定了“大接访”活动计划,结合信访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大接访”活动14次,接待来访当事人600余人次。

    (四)广泛设立“假日法庭”。全市6个基层法院均在双休日、节假日设立了“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共办案493件,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五)大力开展“调解年”活动。09年我市辖区人民法庭民事案件调解率83.5%,基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8.5%,中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46.9%,中院二审民事案件调解率33.6%,基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8.5%。

    (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全市法院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达100%,民事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平均达34.2%,行政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平均达51.6%。

    (七)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市法院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219件,已执结217件,执结率99.1%。

    (八)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2009年11月,除依法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全市两级法院均在省院限定的时间内实现了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共上网裁判文书1451份。

    (九)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全市各级法院均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共救助困难被害人27人,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

    (十)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全市法院均聘请了廉政监督员,邀请廉政监督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征求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廉洁。

    二、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

    为继续开展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活动,经过市法院党组认真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在2010年,全市法院要办好以下十件实事:

    (一)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广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进一步推广、完善、规范社会法庭工作,实现“一乡(镇)一庭”的目标。

    (四)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五)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让群众了解司法。

    (六)庭审活动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

    (七)市中级法院在年底以前要实现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案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八)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直接送达条件的,直接送达裁判文书;无论公开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九)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严禁收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十)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68066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