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卢氏县东明镇石龙村村民谢某来到县法院,将一面写有 “人民好法官”五个大字的锦旗送给了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感谢办案法官在处理其弟弟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积极主动定纷止争,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谢某虎诉被告杨某、靳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三门峡支公司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卢氏县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庭,了解到当事人生活比较困难,因事故受伤治疗花费较多,造成经济困难,且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的伤残鉴定有异议。为了使当事人以最快的速度得到赔偿款,卢氏法院办案法官多次与被告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就鉴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服判息诉,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赔偿义务。
为了感谢卢氏法院秉公执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原告原告谢某虎的姐姐谢某让人精心制作了这面锦旗送到了卢氏法院,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