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渑池县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8月8日上午,院长刘占军独任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庭审高效流畅,审理活动透明,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展现了法官过硬的专业素质。
原告杜某某与被告高某某系多年好友,因资金周转需要,被告高某某向原告借款共计76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方却迟迟推托不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立案受理后,刘占军院长仔细阅卷,严格审查证据,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并积极安排庭前调解。被告一开始同意前来调解,后又称身在外地暂时无法回家。面对此种情况,刘占军院长当即确定依法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尽快安排开庭。庭审中,刘院长控制好庭审节奏,找准双方争议焦点,使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有序。在充分查清案件事实后,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妥善处理有利于化解矛盾和修复关系,刘院长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凭借多年办案经验、丰富的社会阅历和耐心细致的析法说理,采用当面调解和分头调解并举的方式,促使双方逐渐缩小争议,并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以来,渑池县法院积极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长开庭审案已成新常态。今年以来,院领导共结案180余件,占全院诉讼结案的10.3%,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充分发挥了领导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了全院办案法官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审判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