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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显神威,百万房款一朝还

  发布时间:2017-08-18 07:40:55


    被执行人魏某拖欠120万元房款不愿归还,孙某申请执行后,魏某不仅拒不执行,甚至与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在陕州区人民法院对其司法拘留后,魏某仍心存幻想,试图顽抗到底。直至魏某在拘留所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孙某的刑事自诉状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次日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日全部履行完毕。

    2015年11月,陕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魏某清偿孙某房款120万元及利息。判决后,魏某不服提起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孙某见魏某毫无还款诚意,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在向魏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魏某不仅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拒绝报告财产,还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故意躲避不见,经执行法官对魏某的数个银行账户流水明细进行查询,结果发现魏某名下有大量的资金出入,但魏某却消失不见踪迹。2017年7月31日,执行法官得知魏某在卢氏县出现,遂与司法警察一同奔赴卢氏县将魏某司法拘留。司法拘留后的第二天,执行法官在三门峡市拘留所对魏某进行了提审,魏某满不在乎地说“法院最多拘留我十五天我就得出来,还款的事待我出去后慢慢还吧”。鉴于魏某拒不执行判决并转移财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遂引导申请执行人孙某向陕州区法院刑事审判部门提起刑事自诉。8月9日,魏某在三门峡市拘留所收到了刑事法官送达的刑事自诉状等法律文书。刑事法官告知魏某,其拒不执行,并非法转移财产的证据已被法院执行部门全部掌握,等待她的将是刑罚的严惩。

    魏某听完,彻底慌了手脚,痛哭流涕地向刑事法官承认错误,并表示明天下午前一定将欠款还清。8月10日上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魏某与孙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魏某安排亲友向法院账户汇入60余万元,剩余欠款魏某用路虎极光越野车一辆予以抵顶,并于当日将车辆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孙某名下,至此,该案和解履行完毕,孙某向法院申请撤回了刑事自诉。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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