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年仅15岁的妙龄少女,因痴迷于网络,在逃学半年后,准备坐火车回老家时却身无分文,又冷又饿的她跑到一个小商店,在接连吃了十来个蛋黄派后,又临时起意持刀抢劫女店主钱财,被进货赶回的男主人当场抓获,本该坐在学校课堂里的她,如今却坐在了审判席上,面对法官,看着苦苦盼着她回家上学的父母,她终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4月2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马某,女,现年15周岁,初中肄业,老家江苏,住灵宝市某街坊,灵宝市某中学学生,原本学习成绩良好的她因为痴迷于网络,逐渐一路下滑,一落千丈,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她就偷偷地逃离学校,在外借宿不敢回家,今年元月初的一天,漂泊了近半年的她终于决定坐火车回江苏老家,却身无分文,又冷又饿的她跑到灵宝市西阎乡一个小商店,向女店主要了一包蛋黄派和一瓶水,随即狼吞虎咽的吃下了十来个蛋黄派,吃饱后,想到无钱买单,也无回家的路费,遂临时起意拿起女店主家的菜刀采用暴力手段向女店主索要钱财,被随后进货赶回的男主人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马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犯罪时属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