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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俊:坚守公平与正义的好法官 传递光明与希望的使者

  发布时间:2009-03-23 22:08:19



    四川首位“银法槌”奖法官王锡俊3月19日病逝,英年45岁。为他完成最后的心愿,四川省红十字眼库从其遗体上采集到建库以来首例眼角膜,它将给2至3名患者带去光明。

    王锡俊是2月23日住进医院的,因为伴随了他8年多的鼻咽癌已进入晚期。自从2001年被检查出患有癌症后,带病坚持工作,他先后被评为了乐山市首届杰出青年、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法院系统“十佳法官”、四川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卫士”……2006年,王锡俊还获得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成为全川法院系统获此殊荣的第一人。

    在他病重的日子里,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开展向王锡俊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其后,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发出文件,号召乐山市政法系统向王锡俊同志学习。

    王锡俊常说:“人民法官肩负的职责神圣而重大,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正义的伸张、法律的尊严都要通过我们的审判得以体现,我们唯有把工作做好,才能对得起组织,对得起人民。”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执著追求 丹心铁骨铸忠诚

    25年前,1984年,刚从部队退伍的王锡俊通过招干考试,提着简单的行李,走进了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院里的人就喜欢上这个瘦削、勤奋的小伙子。他好学上进、工作认真、态度谦和,大家都说他是棵好苗子。1992年担任法官以后,他更加勤奋,他常说:“法官,要热爱审判事业、要忠诚于审判事业。”正是有了这种信念的支撑,经他审理的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上万件,无一案件存在差错。2001年不幸患上鼻咽癌以后,他仍然承办审理了一、二审刑事、经济犯罪案件412件,减刑、假释案件546件,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25年过去,45岁的王锡俊已成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副县级审判员,成为获得许多荣誉的优秀法官。他在法院刑事审判岗位工作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他是2001-2004年度四川省劳动模范、2003-2004年度四川省政法战线先进干警、2001-2004年度四川省法院系统“十佳法官”、四川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卫士”、乐山市首届杰出青年、2004年乐山市先进工作者、2006年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获得者、2008年底,他又被评为乐山市直机关“爱岗敬业标兵”。

    25年间,他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选任审判长、副庭长、副县级审判员,步步走过来。25年后,他仍然瘦削而勤奋,仍然态度谦和,仍然在认认真真地干着每一件份内的工作。

                    一身正气 依法办案求正义

    1992年,王锡俊担任法官以来,承办参与审理的每一件案子,他都和合议庭的同志一道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证据认真核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罪名法定、罪刑相一致、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审判,维护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他深知刑事审判工作事关人的生命和人的权利,在办案中做到不冤枉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

    刑事法官接触的是罪案、罪犯,跑的是基层、乡村,除了工作辛苦外,还难免被人误解。上世纪90年代,曾轰动一时的青神县杨家俊、王舰、毛晓茅等人特大贩毒案,当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多名被告死刑。就在执行死刑的头一晚,王舰、毛晓茅突然提出检举他人犯罪的重大线索。当晚,作为此案承办人的王锡俊等人立即赶往看守所调查核实,由于事情重大,他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次日凌晨4时,省高院下达了暂缓执行死刑命令的通知。就在暂缓死刑执行、进行调查取证的半年多时间里,社会上一时谣言四起,“明明头天宣判死刑的名单中还有这两人,怎么第二天没看到?可能二犯通过关系已改变了死刑判决”,还有的说“二犯家人拿了十几万买命,案件肯定已改判,人已经放了”。一时群众对法院、对承办人不理解、不信任,并到处反映。这时王锡俊背负着精神、工作上的多重压力,仍然努力工作着,直到查清楚二犯检举他人犯罪不属实,依法执行了死刑,最后各种谣言才不攻自破。

                   抗争病魔 铁肩柔情担道义

    2001年初,王锡俊的颈部突然出现一个硬块,并逐步增大,但这一切并没有引起他的重视,因工作忙他未及时去医院就诊。这一时期,他依然主持和承办了李锦华2000余万元金融凭证诈骗、挪用公款一案。这是全国唯一使用此类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例,该案的及时审理,促使中国人民银行从此取消了“K”密码的运用程序,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进行了专门报道。该案审结后,他又承办了多起大案、要案。直到身体实在硬撑不住,才在同事和家人的再三催促下去医院接受检查,被确诊为鼻咽癌。他对于自己的病十分乐观,“死并不可怕,我一定积极对待今后的生活,过好每一天”。

    生病住院期间,他仍然念念不忘庭里的工作,利用治疗的间隙回庭里安排、处理工作。当得知此前由他主审的朱健诈骗案需再次开庭审理时,为了不因为他的缺席而导致更换合议庭,增加诉讼成本,他强忍着放、化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赶到峨眉山市主持该案的庭审。庭审那天,他的脸上还画着红色放疗定位线,但又不能擦去,就这样走上了审判台。在经过认真审理后,使该案依法得以审结。

                    两袖清风 无私无畏好法官

    作为法官,由于工作关系,王锡俊常常与方方面面的人打交道,作为西部地区的法官,他工资收入不高,妻子下岗多年。面对许多诱惑,他从不利用职务为自己捞取好处,谋取私利,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高尚品质。记得他在审理一起毒品案时,被告人子女到法院为作为被告人的父亲交罚款时趁机跟着他到厕所,从包里掏出一沓钱给王锡俊,希望他能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王锡俊一把推开,严厉斥责道:“收起你们的钱,如果再这样我就把钱直接送到纪委,其实这都是你们的血汗钱,你父亲的案子会得到公正判决的”。

    由于忙于工作,他两次放弃了到香港等地疗养的机会,2006年因获得“银法槌”奖而获得3000元奖金后,他认为“荣誉属于集体,成绩属于过去,自己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尽管在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毅然将3000元奖金捐赠给了乐山市见义勇为积金会,以鼓励市民为建设和谐乐山而共同努力。近两年来,有不少群众慕名到法院或者写信、打电话找他反映问题,咨询法律,他都热情接待或抽时间查阅相关资料,热心予以回复解答;对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他都积极联系,通过正当途径帮助反映,受到了来访群众的好评。家住峨眉山市四川机动通信局的冯明凤,因女儿的工伤赔偿问题,经王锡俊和相关同志协调后,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冯给他寄来感谢信和两本珍贵的邮票册,王锡俊同志及时回信,对其给予法律和法官的信任表示感谢,并将邮册予以退还。

   王锡俊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他用毕生追求体现了“为人民司法”的境界,他用生命实践了“三个至上”。王锡俊感动了乐山,感动了四川,感动了中国。乐山民众称他是一个“纯粹”的人。新华社3月16日电文称,“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是毛泽东对白求恩的评价。在大多数人的记忆中,这是第一次有人用“纯粹”来形容一个人。

    沉痛悼念王锡俊法官——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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