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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攻克执行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天涯海角”终被擒获

  发布时间:2017-09-25 07:52:38


    2015年11月21日,贾某驾驶摩托车与同向行驶也驾驶摩托车莫某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贾某伤情危重进行了脾脏破裂摘除手术,入院治疗就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但作为事故责任方的莫某,竟没有拿一分钱赔偿给贾某,无奈,出院后的贾某只得诉之陕州区法院,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

    2016年8月4日,陕州区法院对贾某与莫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做出判决,莫某赔偿原告贾某各项损失90515.39元等。判决书生效后,莫某拒不履行,贾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莫某因拒绝报告财产,被陕州区法院决定罚款,2017年1月23日,被执行人莫某又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陕州区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莫某仍抗拒执行,甚至为躲避执行,远赴海南打工,以为离家几千公里,就能躲过法律的惩罚,因莫某的拒执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陕州区法院遂将该案移送陕州区打击拒执犯罪警务办公室进行审查,警务办公室的公安民警经审查后,认为莫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遂报请陕州区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受理,并对莫某实施了网上追逃,至此,民事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

    9月7日,远逃至“天涯海角”,以为已经躲过法院执行的莫某,被海南省东方市公安边防支队月亮湾派出所刑事拘留, 9月12日莫某被移交陕州区公安局,由陕州区公安民警押解回陕州区看守所羁押,被刑拘后的莫某,如梦方醒,后悔不已,在押解途中,直呼自己不懂法,才造成今日的严重后果。9月20日,贾某委托的亲属与贾某的代理人主动达成了和解,并履行了案件全部义务。贾某虽履行了判决义务,但其拒执案件已立案,拒执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等待他的仍将是刑法的惩罚。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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