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打架被监控抓拍受到治安处罚心生怨恨,涉嫌盗窃犯罪取保候审期间多次破坏监控摄像设施进行报复,9月25日,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秦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秦某当庭表示接受判决结果不上诉。
2016年8月28日22时许,被告人秦某到湖滨区康园街,用携带的车钥匙将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车门捅开,进入车内实施盗窃时被车主发现,车主将其控制后拨打110报警,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将其带回公安机关,其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取保候审。
秦某此前因与他人打架被路口监控设施拍到而受到治安处罚,从而对路口监控设施心怀怨恨,2016年9月至今年2月取保候审期间,秦某先后多次破坏三门峡市区重要交通路口的监控设施,并扯断连接摄像头和光纤交换机的线路,且造成多个摄像头设备丢失。经价格认定,被损坏的监控设施价值共计3405元。
庭审中,被告人秦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构成了犯罪,追悔莫及。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和盗窃罪,根据情节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秦某当庭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不予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