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4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检查组来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检查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社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瑞丰带领执行局各庭室负责人对预评估工作组的到来表示欢迎。
陕州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次预评估检查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社红亲自抓检查评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瑞丰多次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召开迎接“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工作专题推进会,明确人员分工,安排部署工作,为迎接预评估检查组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预评估检查组抽查了陕州区人民法院2016年10月以来执行案件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保全、执行异议、执行完毕、财产保全担保、未报告财产采取处罚措施等六类案件共计105件,从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执行保障四个方面进行逐案逐项评查,对发现的共性及个性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并进行了反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巧梅在检查中指出了陕州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贾巧梅局长同时要求,今后,全市各基层法院在执行中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办案,严格遵守执行流程节点管理规定,加快执行案件的信息化推进。
陕州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瑞丰表示,陕州区法院将以此次预评估检查为契机,对检查组提出的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切实进行整改,尽早补齐短板,下一步,陕州区法院将组织执行干警到兄弟法院进行学习,从执行流程系统录入、执行流程节点管理、规范卷宗整理等工作入手,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强化执行指挥中心作用,确保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