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卢氏法院执行局法官办公室,被执行人李某伟、杜某国、张某伟拿出手机扫描了执行通知书下方的二维码,然后按照提示账户信息手机转款到法院账户,短短两分钟现场履行了12.26万元标的,这是卢氏法院开通一案一账户之后的一个工作场景缩影。
卢氏法院 “一案一账户”执行款管理系统上线后,每个执行案件都会生成一个专属的虚拟账户,执行人员在系统打印的执行通知书中载明该案专属的子账户,并且通知书下方自带二维码,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就能直接按照提示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到法院标的款账户。使执行款项、案号、当事人做到实时对应,实现了执行款进出帐记录全程留痕。相比之前的传统模式,“一案一账号”避免了交款人情况不清、案件信息不通畅、多种款项混存现象的出现,对提高执行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都有着重要意义,为“基本解决行难”又增添了有力推手,扫除了一道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