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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表彰模范法官、模范庭长

  发布时间:2017-11-06 09:56:24





    11月3日下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工作推进、表彰会,对12名模范法官、10名模范庭长进行表彰。两级法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主持会议。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利荣宣读办案模范法官、模范庭长表彰决定。

    今年1-9月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新收案件35499件,同比上升19.24%;审执结29031件,同比上升23.74%。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深入开展,市法院决定:授予赵曜、景志贤、路增广、郭丽莎、马建波、王建军、刘飞、曾庆果、王中英、进占魁、程军平、姚军宝12名同志全市法院第三季度“办案模范法官”称号;授予赵曜、沈惠玲、景志贤、路增广、郭丽莎、李红英、范俊洁、杨琼、张攀峰、李剑10名同志中级法院第三季度“办案模范庭长”称号。中院党组成员在主席台上分别为获奖同志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对他们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祝贺。

    梁维院长要求,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继续发扬勇于担当、善谋实干的工作精神,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定公正司法信念,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司法活动中,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梁维院长强调,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要学习“办案模范”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能力,学习他们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要以他们为榜样,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共同大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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