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失信名单显威力 公司职员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7-11-07 07:34:01


    2017年10月24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孟某某慑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威力,主动履行65712.5元执行标的款,申请执行人杜某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三年之久的借款。

    2014年9月17日,孟某某欠杜某某65000元不予归还,被杜某某诉至陕州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孟某某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杜某某借款本金65000元等,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孟某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杜某某向陕州区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8月18日,陕州区法院将被执行人孟某某依法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很快,在某公司担任业务人员的被执行人孟某某被公司老总安排去外地出差,心知其因失信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票,“老赖”孟某某慌了神,找借口谎称自己家中有事无法出差。害怕被公司知道自己赖账不还被开除的被执行人孟某某,于2017年10月24日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杜某某还清全部欠款,鉴于孟某某已履行全部法律义务,陕州区法院决定撤销对孟某某的信用惩戒,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助力下,圆满执结。

    陕州区法院表示,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果极为严重,失信被执行人不但会被限制出境,铁路部门不得向失信被执行人出售高铁、卧铺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得向其出售机票,甚至失信被执行人连高消费都会被拒绝,并在政府采购、信贷融资、招投标等多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让“老赖”实实在在感受到失信的压力,增加了执行威慑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910827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