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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证件 触犯刑律获刑

  发布时间:2010-05-11 10:23:06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5月5日,渑池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被告人裴建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8年5月份,被告人裴建设与游书勤(另案处理)协商买卖荆笆事宜,两人约定:裴建设将收购的荆芭出售给游书勤,并由裴建设提供“三证”(即: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育林金缴纳凭证),游书勤再转售给义煤集团农林公司。裴建设在不具备木材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从开封市兰考县范效杰(另案处理)处,以每份100元的价格非法购得“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21份,用于向义煤集团各矿运送荆笆时使用。案发后,被告人裴建设于2009年3月12日到渑池县森林公安局投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裴建设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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