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三门峡市文明委王文辉一行在卢氏县文明办主任陈柯的陪同下,到卢氏县人民法院进行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工作。
检查组对卢氏法院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实地考察了该院的办公、审判及生活环境,认真查阅了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并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卢氏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伟向检查组一行汇报了该院文明创建工作的相关情况。近年来,卢氏县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以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促进审判执行、提升队伍素质、推进法院改革、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市、县文明办的指导下,按照创建细则和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不断推进法院文明建设,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文明创建工作,行风院风有了极大改观,审判作风明显改进,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文明意识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了全院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检查组对卢氏法院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创建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创建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工作开展到位。创建工作能够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经常化、制度化,诚信建设宣传中公布不诚信人员信息、制作失信彩铃等措施,推动了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优质服务方面做的较好,特别是根据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开展了定期回访制度,譬如孝老爱老方面,在赡养案件执行中经常性的回访做工作,能够让不孝顺老人的子女能够从心里得到改变;志愿服务多样化,不仅单位经常开展各项活动,还与社会上公益组织联合开展活动,带动更多社会人员参加,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刘伟副院长表示,将以此次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巩固创建成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学习先进,借鉴经验,扎实工作,奋勇争先,使卢氏法院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