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三门峡义马市人民法院召开刑事诉讼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徐浩亮主持会议。来自中国网、三门峡日报、河南经济报、黄河时报、今日义马报、义马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会议。
首先,该院刑事庭负责人陈秋敏介绍了义马法院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首先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强化证据审查判断,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让所办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其次科学配置司法审判资源,落实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推进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积极构建庭前会议、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效衔接、繁简分流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三是统一定罪事实的证据标准,健全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真正做到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该院刑事庭法官助理胡少峰就如何保障诉讼活动程序公正接受了记者采访。坚守法律程序,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冤假错案的根本保障。该院一是规范普通审理程序,确保依法公正审判。强调诉讼以审判为中心,一审庭审是核心,庭审规程是关键。按照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审理的原则,对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严格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使庭审真正成为确认和解决被告人罪责刑问题的决定性环节。二是完善法庭审理规程。为维护庭审的终局性、权威性,进一步完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确保控辩双方实质性地参与庭审,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要坚持不偏不倚,依法保障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三是规范证据调查程序。法庭审判紧紧围绕证据进行,靠证据“说话”,以事实“服人”。严格落实举证、质证程序的要求,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都在法庭上出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利。严格规范证据质证方式,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和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一般单独质证。对被告人认罪、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采用相对简化的质证方式。严格落实证据规则,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核实、认定证据;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之后,在媒体提问环节,陈秋敏、胡少峰还就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庭前会议程序推进庭审实质化成效等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提问。
当天的发布会今日义马报、义马电视台进行了刊发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