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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六项措施确保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0-05-21 17:31:22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结合实际,制定六项措施,确保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的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坚持领导包案。班子成员要亲自包案,包案领导要亲自与当事人见面,亲自审阅案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亲自做上访人的工作,确保按期办结。

    二是严格结案标准。报结案件要符合“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结案标准。严格结案程序,报结案件要有上访人的息诉罢访保证书,回访记录,承办人、包案领导和一把手的签字。

    三是坚持“两查一访”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成立督查组和回访组,分别负责对各县(市)区积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政法各部门报结案件逐案进行回访。

    四是严格责任查究。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造成重复上访的,已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但对承诺事项没有解决到位引发重新上访的,经评查有问题的案件,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追究责任领导、包案领导和办案干警的责任。并负责查究措施的落实,上级政法机关和同级县委政法委对查究结果逐案核实查对,督促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落实到位;对拖着不纠,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实行通报考核。对清理积案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县委政法委对全县工作进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县委政法委根据上级通报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督促工作开展,并适时组织工作情况汇报会,进行总结点评。要将清理积案工作情况与年终平安建设考核挂钩,按期完成任务的,年底平安建设考核适当加分;完不成任务的、视情况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重点管理或一票否决。

    六是加强协作配合。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组织部门汇报,加强与联席办、信访、财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案件排查统计、化解处理、责任查究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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