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该院《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并制定四项措施确保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的贯彻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落实十件实事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十件实事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要细化认为分解。各综合和业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进行逐条研究,制定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细化量化工作标准,确保每件实事有人办、各个环节有监督、办理结果有检查、出现问题有问责。
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院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要加强对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十件实事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的宣传,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了解、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全面监督十件实事的办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实事办理工作的社会效果。
《2010年我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的内容:
一、开展“万名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广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进一步推广、完善、规范社会法庭工作,实现“一乡(镇)一庭”的目标。
四、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五、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让群众了解司法。
六、庭审活动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
七、在年底以前要实现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案件的庭审实现网络视频直播。
八、严格落实民事诉讼规定,对符合直接送达条件的,直接送达裁判文书;无论公开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九、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严禁收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十、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高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