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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聘请手语翻译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10-05-24 15:18:12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近日,湖滨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在手语翻译人员的配合下,通过多种形式架起了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之间的离婚纠纷。

    张某和陈某均系聋哑人,双方于1999年4月,登记结婚,于2001年7月生育一男孩。后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感情出现裂痕。2010年1月,女方张某一纸诉状将丈夫陈某告上法庭。

    由于双方均系聋哑人,为了维护双方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主审法官多次打电话到双方家中,希望通过双方父母亲做好双方的工作,但原告离婚态度坚决。面对这种状况,从关注弱势群体角度出发,保障双方的意见能够真实表达,主审法官聘请聋哑学校的老师担任原、被告的手语翻译。因原、被告双方均为聋哑人,一句话就需要几个来回的传递,给法官的审理和书记员的记录带来很大的不便。法官在手语老师的配合下,采用当事人亲属讲解、手语翻译、书面表述相结合的多种方式进行调解,由于双方的矛盾比较突出,法庭决定庭后再组织一次调解。

    湖滨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三个至上”,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注重对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保障残疾人的诉讼权利,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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