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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奏响雨中执行“进行曲”

  发布时间:2018-03-05 07:49:44



    2月27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山城春雷涉金融、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进入第二天。虽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小雨,但执行局六个执行团队的干警按照计划准时于早上8点30分在楼下集结完毕。干警们一个个精神抖擞,四辆备战的警车警灯闪烁。主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程军平要求全体参战干警文明执法,规范执行,打出气势,打出声威。

    本次集中执行的地点是位于卢氏县西南的七个乡镇,最远的官坡镇距离县城87公里,最近的五里川镇距离县城52公里,均属于深山区乡镇,总面积1400平方千米,人口10余万人。

    执行干警们兵分两路,按照预定方案和分工,走村入户,上门堵人,冒雨赶向不同的执行现场。

    走村入户  冒雨执行

    上午9时,执行车队刚出法院门口,执行第三团队执行长王法官就接到申请执行人马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王某在家,情况紧急,机会稍纵即逝,执行第三团队三名执行干警火速赶到文峪乡文峪街被执行人王某家。王某并不在家,但王某父母在家,王法官向王某父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因该案系离婚引起的子女抚养费纠纷,被执行人王某的父母情绪非常激动,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执行干警进行拍照后留置送达。

    春雨绵绵,乡村道路被雨水冲刷得泥泞不堪。在道路狭窄的乡村,大家弃车步行,打着伞,挽起裤脚,在泥泞的乡间小路上奔波着。为了一个个案件能够尽快得到执行,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连续两天高强度的工作办案并没有让他们精神颓靡,更没有半句怨言。虽然天公不作美,但万事有弊也有利。执行路上虽艰难,但雨天当事人也大多窝在家中。为抓住执行战机,执行干警们顶风冒雨马不停蹄地赶路。

    上午11时,执行第一、第二团队到达100公里以外的官坡镇兰草村,寻找被执行人张某、吴某。张某和吴某分别在卢氏县农商行贷款9.38万元和15万元,贷款已经逾期两年,一直不还,诉至法院经判决后二人仍未偿还。执行干警到达张某、吴某家时,二人均不在家,吴某妻子在家,称吴某已经外出打工,执行干警佯装离开,中午12时许,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吴某家,吴某仍然不在家,但吴某妻子态度发生转变,同意履行1000元,并同意联系吴某尽快履行义务。

    执行第三、四团队到达朱阳关镇,首先到被执行人程某家,程某不在家,其妻子在家,程某2013年在申请执行人卢氏县农商行贷款6万元,经法院判决以后,只履行了1万元,程某妻子称这两年香菇行情不好,没有挣到钱,执行干警向其讲解了不履行判决义务要被拘留、罚款,直至追究拘执罪,程某妻子同意一个月内支付1万元,并于3月15日到法院,和申请人协商余款偿还事宜,尽量达成执行和解。

    惧怕拘留  当场还款

    李某申请执行荀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荀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手续,但荀某却一直在外地躲避执行。这次,干警提前锁定荀某,得到其返乡的线索后,立即前往朱阳关镇某村寻找荀某。

    当执行干警找到荀某时,他正在家中休息。他没想到下着雨,干警还上门执行,看到执行干警,荀某顿时惊慌失措,乱了分寸。干警们责令其履行义务,告知荀某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荀某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执行干警早有准备,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对其实施拘留。

    中午1时30分,执行干警准备离开朱阳关镇,已经被采取拘留措施的荀某妻子张某,给执行干警打电话,称同意履行剩余5700元,雨中,荀某妻子打着伞,执行干警为其办理了执行款收转手续,并通知申请人过来,写下了结案证明,此案全部执结。

    风雨无阻执行路

    在卢氏县农商行与王某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王某却一直置之不理,对其还款责任百般推脱。执行干警多次登门的耐心劝导并没有引起王某的理解和重视,他始终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次前去,再次做被执行人王某思想工作,同时和邻居了解被执行人家的经济状况。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被执行人妻子终于愿意还钱,但家里实在没钱,只能先还一部分,剩余的分期履行。

    下午3时20分,执行干警赶到五里川镇毛坪村,找到被执行人闫某。闫某已经被拘留过一次,见到执行干警突然到访,赶紧到周围邻居那里借了2000元,并承诺下周和申请协商剩余欠款一次性执行和解。

    下午4时45分,执行第三、四团队在返回县城的过程中,又赶往沙河乡张家村,找到被执行人杨某,杨某于2005年在申请执行人卢氏县农商行处贷款1.5万元,截至目前只偿还了1000元,剩余欠款及利息一直未还。见到杨某后,执行干警杨某因常年腰疼直不起腰,唯一的儿子于三年前突发心脏病病亡,儿媳留下小孙女离家出走,由杨某和老伴抚养,收入来源为低保收入加上林补,全年有5000元的收入,但是还要供养上高中的小孙女,家庭非常困难。执行干警将上述情况与申请人联系以后,经协商,杨某同意每年3月31日以前偿还2000元来履行义务。

    下午6时30分,执行干警返回单位,结束一天的行程,整理当天执行卷宗、给执法记录仪充电、制作执行记录。不知疲倦的执行干警,又投入到案件的扫尾工作。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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