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来自灵宝市的王某某等人来到卢氏县法院,从该院办案法官手中领到了82万余元交通事故赔偿款银行支票。至此,这起数额巨大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在办案法官的悉心努力下,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就顺利审结、执结。为感谢办案法官的公正、高效,王某某和家人专门送来了两面绣有“求真务实清正廉洁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秉公办案一丝不苟 明辨是非洞察秋毫 ”大字的锦旗。
2017年8月14日13时许,湖北人江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货车由湖北省钟祥市驶往河南省灵宝市,行至G209国道卢氏境内,与家住灵宝市地郭某驾驶的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会车时相撞,造成郭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江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赔偿事宜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郭某父母妻儿将肇事司机江某、登记车主湖北某物流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卢氏县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112164.31元。因郭某系家中独子,是整个家庭的精神和经济支柱,他的死亡使其家庭成员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妻子父母整日以泪洗面,久久无法走出失去亲人的痛苦。承办该案的卢氏法院民二庭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对原告非常同情和理解,遂开辟绿色通道,对该案优先办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将该案顺利审结。
判决下发后,被告保险公司对判决提出了部分异议,有上诉的意图,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尽快使原告拿到赔偿款,抚慰原告失去亲人的痛苦。承办法官克服春节期间工作异常繁忙的困难,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辫理释法和判后答疑及调解工作,最终使保险公司放弃上诉,原、被告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将82万余元赔偿款全部打入法院账户。办案法官遂及时通知原告前来领款。
2月28日,原告赶到卢氏法院,办案法官为他们办理了领款手续。法官们忧民爱民、司法为民的情怀和公正高效、勤奋敬业的工作作风感动了当事人,他们专门请人精心制作了两面锦旗,送给办案法官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