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5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有关负责人会议部署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侵犯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和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以院长郑泽中为组长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对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逐案排查梳理,及时摸清底数,优先立案,从快审理、执行,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及时妥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推行刑事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千名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各种形式,扩大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两级法院要坚持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特别保护、延伸保护的原则,注重开展巡回审判,注重典型案件的审理和宣传,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团的作用,扎扎实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