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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荣获2017年度“意识形态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8-03-27 09:17:12



    日前,渑池县人民法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7年度“意识形态先进单位”。

    2017年,渑池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组织。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在党组成员内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领导本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查找工作漏洞和不足,妥善处置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院自上而下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与分工,即领导班子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团队(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并专题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明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

    三是强化管理,遵规守纪。加强对本院内外网、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管理和监控,加强对干警个人自媒体的管理管控,明确干警不得发表或者转载政治谣言、虚假信息,不得编发和转载攻击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等不良言论。同时,要求干警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严禁违反规定泄露各种内部会议内容和内部文件及精神。并积极配合县委及上级法院安排的网络舆情引导处置任务。

    四是提前介入,及早谋划。本院宣传部门在重大事件及时间前均定期不定期地认真开展重大舆情检测和处置工作,做到对舆情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五是发挥职能,主动汇报。刑事审判团队能做到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造谣诽谤、寻衅滋事、煽动群体性事件等犯罪,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工作,维护网络空间安全。认真总结涉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案件的审判经验,依法维护领袖、英烈形象,坚决捍卫党史、国史、军史等。对于审理中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县委宣传部、政法委报告,主动沟通协调,依法公正审理。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本院宣传部门在进行司法宣传的过程中,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依法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法院好故事,传递法院好声音,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先进性和优越性。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生动实践,全面展示人民法院在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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