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三门峡全市法院执法办案推进会召开,会上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宣读了对全市两级法院办案模范表彰的决定。
模范法官是依据《法官法》从法官个人所办案件的质量、效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量化分值依次评选出来的,他们是法官的骄傲、是全体法官的学习榜样。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介绍,“办案模范的评选具有积极的导向性作用,为三门峡两级法院全体法官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是法官无比的荣誉和骄傲。”
2018年第一季度三门峡全市两级法院共评选出7名办案模范,三门峡中院1名、辖区基层法院6名。荣获办案模范的7名法官上台受领荣誉证书,三门峡中院院领导为荣获办案模范的法官颁发荣誉证书。会场全体干警对他们予以热烈掌声表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