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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 被拘留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8-05-02 09:35:32



    2018年4月25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干警接到申请人的举报,得知失信被执行人韩某某刚从外地打工回到家中,执行干警二话不说叫上法警立即出发,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韩某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原来,原告茹某某从被告韩某某处购买款式。后被告不能将价值22000元的矿石交付原告,于2014年12月10日为原告出具欠款22000元的欠条一张。到期后未归还,茹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韩某某偿还原告茹某某欠款22000元,于2015年10月11日前偿还原告5000元,剩余17000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还清。调解书生效后,韩某某始终没有履行偿还义务,茹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韩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等材料,但韩某某为躲避债务,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游戏,以长期外出打工为由逃避执行。为了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对韩某某的查找。

    4月25日,执行一庭接到举报,韩某某已回家。执行干警立即出发赶往现场,将韩某某堵住家中。面临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韩某某仍心存侥幸,口头答应还款却无具体行动,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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