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渑池县法院依法扣押被执行人藏匿于寺庙的车辆

  发布时间:2018-05-08 07:14:34



    2018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第三团队接到执行线索后,紧急出动,周末执行,依法扣押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而藏匿于寺庙的轿车一辆,为案件顺利执行提供了可靠保障。

    陈某亮与赵某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渑池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被告赵某晖偿还原告陈某亮25642元。自2016年11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陈某亮2000元,至2017年10月31日前全部付清。调解生效后,被告赵某晖一直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陈某亮向渑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晖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但被执行人赵某晖既未报告财产也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赵某晖名下财产仅有豫MA9ZXX号北京牌轿车一辆,渑池法院虽依法对该车辆进出了查封,但该车辆不知所踪,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5月5日上午,案件承办人接到案件当事人电话,称发现赵某晖的车辆。承办人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当即协调安排执行干警奔赴现场,依法将被执行人藏匿于渑池县池底万寿寺庙内的豫MA9ZXX号北京牌汽车扣押至法院。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901080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