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6月3日上午,农民工侯双喜及其家人,敲锣打鼓赶到湖滨区法院,将一面上书“亲民爱民,执政为民”的锦旗和一封长长的感谢信送到该院代院长段青菊手中,感谢法院情系群众,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侯双喜是湖滨区磁钟乡一名普通的农民工,2009年4月在当地一家商店打工期间,应商店老板要求站在高处取货时,因该店梯子质量不合格,从梯子上重重摔下。被送到医院后,医生要求立即手术,但老板害怕花钱坚决不同意,只交了2000多元的医疗费后就消失踪影,再也不管不问,导致他错失了宝贵的最佳手术时间,落下了终身残疾。当他躺在病床上痛苦呻吟的时候,只有伤心无助的妻子一边照顾病床上的他,一边不得不将仅10个月大的孩子带到医院喂奶照料,上高中的儿子还得要生活费。其妻多次找店老板讨说法,老板不但一分钱不给,要么恶言相加,要么避而不见,侯双喜当时甚至产生了寻短见的心思。
后来,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万般无奈的侯双喜想到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他2009年11月起诉到湖滨区法院,受理此案的会兴法庭法官不但热情接待,当场立案,还纷纷给予他捐助,当庭长龚伟民拿出自己的200元钱硬塞到其妻子手里时,痛苦积压已久的夫妻二人放声大哭。为使该案尽快解决,法庭法官多方调查取证,先后十余次到当事人家中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曾两次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店老板都立即反悔。6月2日,湖滨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商店老板赔偿侯双喜各项损失3.9万余元。侯双喜对法院判决很满意,为表感谢,专门找人制作了锦旗,连夜写下了感谢信,执意送到法院,亲自交到院领导手中。他在感谢信中称湖滨区法院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法官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真切体现了法院“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维护了农民工权益,保障了地方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