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6月2日,在湖滨区法院财务室,当申请执行人任向东从执行法官陈华手中接过29.455万元现金支票时,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紧握住法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几乎不能要回的45万元钱全部拿到,任向东长期悬浮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了,两年来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
任向东自2007年2月向河南中集天元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原煤,因企业效益滑坡,该公司无力清偿欠款,无奈,任向东2008年3月起诉至湖滨区法院。同年5月,当该案胜诉任向东申请执行时,该公司已经停业,职工放假,资产及相关土地、设备早已陆续被各地法院查封、扣押,致使此案执行工作一度中断。面对自己胜诉的债权就要落空的现实,任向东整日彻夜难眠,时常老泪纵横地向执行法官哭诉着这笔债权就是其生活的信心,养老的依靠。
执行法官知道,45万元这个不小的数字对任向东来说意味着什么,“怎么办”这三个字始终萦绕在执行法官的脑海:企业已经倒闭,而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必须维护,唯有想尽办法,多渠道、多方位调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信息,拓宽执行思路,采用各种手段查找执行线索。经过一番努力,承办案件法官最终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执行线索,在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后,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2009年7月执行回款项15万余元,最近又为他又执行回现金29.455万元。至此,这起历时两年的执行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