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规定,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自2010年6月1日起,义马法院推出“廉政监督卡”新举措,在各业务部门启动使用“义马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创新思路构建公正廉洁新机制。
“廉政监督卡”上印有案由、被投诉(部门)人、主要违法违纪事实、监督举报电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等内容。为使“廉政监督卡”发挥应有的作用,该院严格规范此卡发放使用程序:一、“廉政监督卡”由立案庭和承办案件业务庭分别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收到该卡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二、案件审结进入案卷评查阶段和归档时,如卷内不显示“廉政监督卡”的送达,则视为不合格卷宗。三、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时、不定期对审结案卷使用“廉政监督卡”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这一创新举措将干警的司法行为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保证了审判工作的全透明。不仅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而且使该院对干警违法违纪情况能够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查、早处理,切实从源头制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不廉洁行为,进一步构建预防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法官队伍廉洁公正执法,进一步推动整个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