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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发威伤人 伤者索赔3万

  发布时间:2010-06-10 08:17:00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一男子在养藏獒者的院外等人时,被突然窜出院外的藏獒咬伤手臂和臀部,与藏獒的主人协商处理未果,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藏獒的主人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3万余元。6月4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先生在诉状中称,4月23日,他与几名同事在湖滨区大安街道办事处七里沟东侧工作时,旁边一个院子突然窜出一只藏獒,咬伤其左臂及臀部。经医生诊断,除进行必要的诊治外,他还需要有2个月的康复休养期和1个月的打针治疗期。

    后来经多方打听,李先生得到了藏獒主人的相关信息,便与其通电话,希望见面解决此事,但藏獒的主人拒不出面。李先生被藏獒咬伤后,花费数千元注射了狂犬疫苗。藏獒的凶猛致使他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障碍,听见狗叫就不敢走路,看见狗就腿软,长时间不愿出门。

    狂犬病的潜伏期为20至30年,这给李先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他先后出现了恐慌、呆滞、失眠等多种不良反应,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李先生认为,藏獒主人的行为已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请求法院判令藏獒的主人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28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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