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法院网讯 2008年义马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77件,审结735件,其中调解撤诉459件,调解撤诉率达62.4%。
近年来,义马法院不断完善民商事案件调解机制,实施民商事案件全程调解,把调解结案率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做到“六个注重”,在全院内部形成了导诉员、承办人、庭长和院长均参与调解的大联动调解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注重立案时的速裁调解。在当事人立案时,主动征询当事人意见,如有调解意愿,则通知被告人进行案外诉前调解,若达成和解协议,即制作调解书发给双方当事人。
二是注重首次送达起诉状时的调解。业务庭在立案后首次送达时,征求当事人意见,进行适度调解,劝导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三是注重开庭审理前的释明调解。开庭前,在接触双方当事人时,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讲清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和解,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注重庭审过程中的全方位调解。在庭审中,找准矛盾、发现平衡点、抓住突破点、寻找切入点、采用多种方法调解,力争调解结案。
五注重业务庭长的判前调解。在承办人调解不成准备判决前,业务庭长通知双方当事人再次调解,积极化解疑难复杂案件的争议和纠纷。
六是注重总结调解经验。通过撰写调研文章、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交流、总结推广民事调解工作经验,先后总结推行了“比照案例调解法”、“亲情调解法”、“委托调解法”等调解方法,着力培养一批调解能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促进了解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