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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头办案件 引领司法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8-06-29 16:26:00



    6月29日上午9点,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市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梁维、民事审判庭庭长李占通、民事审判庭青年女法官辛喜艳三人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梁维院长作为该案审判长,在经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和双方辩论、合议庭评议后,最终对该案件进行当庭宣判。

    该案是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兄弟二人作为保险受益人认为其应当根据保险合同中的主险合同和附加险合同约定获得两份保险利益,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因病死亡,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只能获得主险承保的寿险理赔,不能获得附加险承保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只能获得一份保险利益。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兄弟二人的诉讼请求。二兄弟不服一审判决,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立案后,梁维院长先后组织合议庭召开两次庭前准备会议,研究讨论案件,同时对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与法院聘请的金融保险行业专家库里的专业人士进行了详细咨询,为法院审判提供了专业支持。

    庭审时,审判长梁维敲响法槌,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焦点进行的充分辩论。此次庭审程序层次分明、规范高效、井然有序,为旁听人员展现了一个标准示范庭。

    梁维院长带头办案充分发挥了指导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年轻法官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率先垂范调动全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实现新跨越。

    近年来,三门峡市法院紧跟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以上率下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不断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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