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三门峡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又有大动作——市纪委监委、市法院联合召开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约谈训诫会。市纪委常委茹蔚雯对40余名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及其15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训诫,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主持会议。
茹蔚雯讲道,国家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形象,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根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党员如果有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处分,有犯罪行为的,将予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或开除党籍。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茹蔚雯强调,一要认清形势,勿存规避执行的幻想。“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中央提出的政治要求,是依法治国、重建社会诚信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治任务,全市法院正在全力以赴推进执行攻坚,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以实实在在的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并且已经开始开展对公职人员、政府机构的专项行动,希望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任何规避执行的幻想都是不切实际的。二是做诚信引领者、守法之表率。人无信不立,诚信既是个人修养和人格完善的核心要求,也是社会道德和价值追求的内在基础。政府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面前,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而且代表所在组织的形象、政府的形象乃至国家的形象,政府公职人员的言行在整个社会上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在全面依法治国、构建诚信体系、践行诚信准则、引导诚信风气上的示范引领责任不可推卸。希望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要以身作则。三是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必须尽快向执行法院说明情况,履行义务,否则等待的将是拘留、罚款、判处刑罚等严厉制裁,甚至开除公职。
李主臣副院长最后对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勿存规避执行的幻想。二是要做诚信引领者、守法之表率。三是要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巧梅带领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部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