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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被执行人逃债被拘留 家人积极奔走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08-03 07:18:46



    被执行人陈某华欠款10万余元,在履行2万元后,却一直躲避执行,企图逃避应还的债务。7月30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团队接群众举报发现陈某华踪迹,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冒着大雨赶赴南阳市西峡县,经过现场蹲守成功将陈某华控制并带回法院。家人得知陈某华被司法拘留的消息后,心急如焚,于8月1日赶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9万元。

    陈某华在渑池县果园乡杨村经营某公司期间,与胡某某达成买卖行车轮的约定,胡某某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给付陈某华106400元。2008年8月19日,胡某某与案外人王某某、杜某某一起找到陈某华,陈某华向胡某某出具欠条一张,陈某华在欠条上欠款人处签字,并加盖了某公司行政及财务印章,王某某、杜某某做为证明人在欠条上签字。后胡某某一直未收到货物且讨要欠款被拒,遂诉至法院。渑池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渑池县某精密配件有限公司、被告陈某华给付原告胡某某106400元,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履判决确定义务,原告胡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陈某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登门对其做思想工作,劝说陈某华主动偿还债务,并向其释明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但陈某华在先后两次履行2万元后,却一直行踪不定,企图逃避债务。鉴于陈某华的态度,执行干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借助群众的力量,积极查找被执行人陈某华的行踪。7月31日凌晨将被执行人陈某华送至渑池拘留所。得知陈某华被司法拘留,其家人十分着急,积极筹款后于8月1日下午赶到法院,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当场交纳执行款9万元。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近两年,渑池县法院不断向“老赖”挥拳亮剑,强力出击惩治“老赖”,让“老赖”无处遁形、不敢再赖。同时,也奉劝那些企图东躲西藏的“老赖”们,不要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否则,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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