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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实施“134惠民工程”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发布时间:2018-08-16 07:15:1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灵宝市法院强力实施“134”惠民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乡村振兴)、强化三项举措(打击犯罪护民、公正司法为民、普法宣传利民)、服务四个乡村建设(平安乡村、富裕乡村、美丽乡村、和谐乡村),受到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好评。

    严惩涉农犯罪,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对横行城乡结合部,以刘月飞为首的24名带有恶势力的犯罪集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当地社会治安,该院从严惩处,群众拍手称快;二是严厉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侵占等多发犯罪16件,如灵宝市西阎乡南滩寨村村主任韩胜利,挪用高速公路补偿款346190元购买黑彩,灵宝市西阎乡肖家湾村主任肖栓项贪污高铁占地补偿款60171元等,均被法院判刑判处刑罚;三是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如被告人黄相华、黄相才在自己的作坊加工卤肉过程中,为了让卤肉颜色发红,好煮好卖,违法添加亚硝酸盐,将生产的卤肉销往灵宝市豫灵镇、陕西省潼关县等农村,危害农村群众食品安全,灵宝法院予以从严惩处,提升群众群众安全感。

    公正审理涉农纠纷,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一是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补偿等纠纷22件,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二是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群众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农村“三留守”(留守老人、儿童、妇女)人员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共审理涉农案件1251件,司法救助36件,减免缓诉讼费58万元。

    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灵宝市是全国第二大黄金生产县,矿山资源丰富,但存在过度开采、滥砍滥伐、破坏植被等现象,该院一是积极参与矿山治理,在豫灵、川口产业集聚区,设立两个巡回法庭,依法处理矿山资源纠纷,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妥善处理涉及农村水土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案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三是对乡村旅游、农家乐等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助力农村经济发展。

    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服务和谐乡村建设。一是以人民法庭为主力军,构建大调解格局。采取巡回审判方式,依托各乡镇(管委会)的17个人民调解组织、51名调解员、125名人民陪审员,多种社会力量介入庭前调解、判后释法,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调解体系,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2018年以来,5个人们法庭共化解矛盾1147件;二是构建法官与基层联络长效机制,在全市重点行政村、重点乡镇、农村中小学,分别设立66名法治副书记、16名法治副校长,上好“开学第一课”和定期普法课,上半年累计宣讲80余场,三万余名农民和师生,接受法治教育洗礼。三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对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在案发地开庭、公开宣判、电视、微博、微信直播等形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如在朱阳镇公开审理刘新年失火一案,“智慧灵宝”手机台现场直播,7.2万名群众同步在线围观,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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