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渑池县法院:生产道路惹邻里不和 借力执行化和睦通路

  发布时间:2018-08-16 07:42:29



    “你好,是李团队长吗?路面已修好,麻烦你通知一下申请人一起来验收。”这是被执行人张某军之子张某联系执行法官时说的话。2018年8月14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五团队利用一周时间成功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让邻里之间握手言和、和睦相处。

    据了解,张某某与张某军系同村村民,两家在村西大堰上各自有一块承包地,且南北相邻。在两家承包地的东地头有一条通路四米左右,是张某某通往自家承包地的单一通路。由于张某军在平整土地时将该通路挖断,严重影响了张某某的耕种。经多方调解无效后,张某某诉至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军于2018年收麦后将该生产道路恢复原状。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张某军未主动履行调解书协议内容,未将生产道路恢复原状。为此,原告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8月7日,渑池法院执行五团队受理该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张某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积极做其思想教育工作,但被执行人张某军却态度强硬,扬言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五团队长李晓光在听取案件执行情况汇报后,亲自带队深入到执行现场,通过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后,迅速转变执行工作思路,决定从被执行人张某军子女做思想工作为突破口,多次与其子沟通交流,充分、耐心地听取意见,向他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张某军之子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并答应做其父亲思想工作。

    8月14日,被执行人张某军之子给李晓光团队长打来了电话,称与张某某的生产道路已恢复原状,请和申请人张某某一起了验收。接到电话后,执行干警们不顾外出联合执行的疲劳,随即赶往执行现场进行勘验验收。至此,该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97990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