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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依法拆除“盘踞”校园12年之久的小木屋

  发布时间:2018-08-30 08:45:07



    8月24日下午,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0余名干警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强制拆除了一个“盘踞”在卢氏县朱阳关中学校园内12年之久的小木屋,依法维护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净化了校园环境。

    1986年,卢氏县朱阳关中学因学校临街无出路,经与荀某协商,买下荀某的三间房屋及附属物用于修建朱阳关中学的大门。后荀某以协议内容未彻底解决为由在校园内摆摊做生意。2006年,荀某在校园内强行搭建一座木屋继续做生意,并在周围栽种三棵核桃树。2008年3月,荀某把石块拉进校园准备盖房。朱阳关中学认为荀某的木屋及石块影响了正常教学活动,多次要求荀某拆除,但荀某却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为由拒绝校方的要求。

    2008年,卢氏县朱阳关中学将荀某起诉至卢氏法院,卢氏法院审理后认为,荀某在卢氏县朱阳关中学校园内搭建木屋、栽种核桃树及堆放石块的行为已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荀某应排除妨碍。遂依法判决荀某拆除搭建的木屋等。

    判决生效后,朱阳关中学向法院申请执行,卢氏法院向荀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荀某多次赴省上访,并长期在朱阳关镇政府缠访,要求中止执行。朱阳关中学考虑到荀某已近70岁高龄,向法院要求暂缓执行。

    2018年7月份,因荀某搭建的木屋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校园环境,卢氏县朱阳关中学向卢氏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卢氏法院再次向荀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发出强制迁出土地公告,执行人员多次与荀某协商,要求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荀某提出各种理由和要求阻碍执行。

    为妥善化解该案,卢氏法院主管执行的院领导再次找到荀某协商解决此事,经多方协商,荀某和朱阳关中学达成协议:学校再支付荀某2000元,荀某同意法院拆除木屋。

    2018年8月24日上午,执行干警组织人员拆除木屋,但荀某和其妻等多人再次阻止对木屋的拆除。

    执行干警向院领导汇报此情况后,主管执行的院领导遂紧急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朱阳关中学增援。

    中午12时左右,执行干警打电话约来了荀某的大儿子向其晓以利害关系,希望通过其说服荀某停止阻挡法院执行,荀某的儿子仍然觉得自己的父亲吃亏,问题没有解决,坚持要求法院停止执行。

    下午1时许,20多名执行干警在县教育局和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拉起临时警戒线,在确认木棚内无任何荀某的物品后,开始对这座盘踞校园12年之久的木屋进行强制拆除。摄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声势,荀某及其家人未再出面阻挡法院执行。两个多小时后,木屋被强制拆除。这起历时十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在执行干警的齐心协力之下,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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