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李主臣: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两级法院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设立办公室,组成专门合议庭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并在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研判、线索反馈机制,在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发现收受贿赂、渎职侵权、包庇纵容黑恶犯罪、黑恶犯罪“保护伞”等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坚持证据与裁判原则,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一司法办案的生命线,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两级法院要更加努力扎实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办案速度与提高办案质量并举。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的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稳、准、狠地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三是加强司法宣传,进一步坚定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受理线索举报电话:0398-2967308